加班費試算

填入正常工時月工資與時數,查看當日應加給的工資。

適用一般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、月薪已含休假日工資的勞工。不適用部分工時、變形工時及例假緊急出勤;結果也不代表排班合法。

填入試算條件

包含屬於工資的經常給付,不含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給;不一定等於本薪。

只填正常 8 小時以外的加班時間,最多 4 小時。

0~59 分鐘

資料只在本頁計算,不會上傳或保存。修改條件後請重新試算。

試算結果

填好條件後按「計算加班費」。也可以先帶入範例,查看一組完整結果。

先確認工資與日別,再核對加班費

回到工具

填正常工時月工資,不填實領總額

這個工具估算一般月薪制、每天正常工時 8 小時的加班加給。輸入的月工資應是正常工作時間的報酬,包含哪些津貼、加給或獎金,要看項目性質,不能只拿薪資單上名為「本薪」的數字。也不要填扣完勞健保後的實領金額,或把既有加班費再次加進去。

工具以正常工時月工資 ÷ 30 ÷ 8,也就是除以 240,求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。月工資 36,000 元時,每小時為 150 元。若你的契約是時薪制、每天正常工時不同,或採變形工時,本頁的條件可能不適用,應先確認計薪方式。

日別不同,輸入的時數也不同

選平日時,只填正常工作 8 小時之後的加班時間。例如上午 9 點上班、扣除可自由休息時間後,正常工作 8 小時又加班 3 小時,就填 3 小時,不填整天的 11 小時。平日最多填 4 小時,因為本工具處理一般每日總工時不超過 12 小時的情況。

選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時,填的是當天實際工作總時數,最多 12 小時。分鐘另填,例如 2 小時 30 分鐘就分別填 2 與 30,不把 2.30 當作 2.5 小時。真正能自由休息的時間先扣除;名義上休息卻仍須工作或待命的期間,應先釐清是否屬於工時。

日別要按班表及合法調移安排確認,星期六不一定是休息日,行事曆紅字也未必仍是你的休假日。例假出勤另有嚴格條件,不能改選休息日來代替。工具算出金額,也不代表當天的排班或延長工時已符合法定程序。

用 36,000 元月工資核對分段金額

先試一筆完整資料:正常工時月工資 36,000 元、選平日、加班 3 小時 0 分鐘。結果中的每小時工資是 150 元,前 2 小時為 150 × 4/3 × 2=400 元,第 3 小時為 150 × 5/3=250 元,合計應另加 650 元。這筆金額加在原月薪之外,不是當天工作的全部薪資。

如果把日別改為休息日、工時改為 10 小時,前三段分別是 400、1,500、800 元,合計 2,700 元。最後 2 小時採 8/3,不能繼續用 5/3。休息日依實際工時計算,本工具不採舊制每滿一段就以 4 小時進位的算法。

月工資 36,000 元、每小時工資 150 元的另加金額
日別與工時分段算式另加金額
平日加班 3 小時150 × 4/3 × 2 + 150 × 5/3 × 1650 元
休息日工作 10 小時150 × 4/3 × 2 + 150 × 5/3 × 6 + 150 × 8/3 × 22,700 元
國定假日工作 3 小時150 × 81,200 元
國定假日工作 10 小時150 × 8 + 150 × 4/3 × 21,600 元
欄位未完整顯示時,可左右捲動表格。

國定假日 8 小時內,另加一日工資

在本工具的一般月薪制前提下,國定假日出勤只要超過 0 小時且不超過 8 小時,就另加一日工資。因此同樣月工資 36,000 元,工作 3 小時與 8 小時,另加金額都是 1,200 元;輸入 0 小時 0 分鐘則視為沒有出勤,加給為 0。

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另外分段:第 9、10 小時按每小時工資的 4/3,第 11、12 小時按 5/3。所以國定假日工作 10 小時,會在原本的 1,200 元之外再加 400 元,合計 1,600 元。國定假日第一段的算法和休息日不同,不能直接共用同一排倍數。

最後一元的差距,先看小數怎麼處理

工具使用 4/3、5/3、8/3 計算,中間不先把倍數截成 1.33、1.66、2.66。分段明細顯示至小數兩位,全部加總後,最後總額才向上取到整元。這是本工具的金額顯示方式,不表示法條要求所有薪資系統都用相同的取整流程。

例如月工資 30,000 元、平日加班 3 小時,未取整總額為 541.666…元,結果顯示 542 元。直接加總畫面上已縮短的小數,可能和最後整元結果不同,核對時請以完整公式為準。公司若使用 1.34、1.67 等向上近似倍數,也可能得到略高的金額。

要和薪資單比對,先留存這次的月工資、日別、時數與分段金額,再逐日核對。若差距明顯,優先查工資項目、休息時間、假日調移及費率區段。加班換補休、補休到期未休或特殊工時約定,則需要另外處理,不能只靠這個單日試算決定。

說明與來源核對: